为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(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,简称“AIGC”)技术在稿件撰写、编辑交流和学术研究中的合理应用,维护《中国总会计师》杂志内容的原创性、真实性和专业性,防范因不当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可能引发的学术不端及内容质量风险,根据国家有关学术规范及出版行业相关要求,本刊就投稿过程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事项说明如下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说明适用于向《中国总会计师》投稿的作者,以及涉及稿件审阅、编辑加工等相关工作的人员,涵盖选题研究、资料整理、文章撰写、修改完善、投稿审核等全过程中的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行为。
二、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基本原则
作者可合理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提升研究效率和文字质量,但人工智能工具仅可作为辅助工具使用,不能替代作者独立思考、专业判断和原创创作。
作者应始终对稿件的真实性、原创性、专业性和规范性承担主体责任。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形成或优化的内容,作者必须进行全面审核、验证和修改,确保符合财会领域专业要求和《中国总会计师》投稿规范。
三、允许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情形
在不影响稿件原创性和作者独立判断的前提下,人工智能工具可用于以下辅助工作。
(一)资料整理与研究辅助
可利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梳理研究思路、优化文章结构、整理关键词或辅助进行资料归纳,但作者应自行判断资料来源的可靠性,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。
(二)数据整理与分析辅助
可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进行数据处理、统计分析方法探索或结果呈现优化,但原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,数据来源、分析过程和结论解释应由作者独立完成并承担责任。
(三)语言优化与文字校对
可利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语言润色、文字校正、表达优化等工作,但不得简单复制人工智能生成内容,应确保文章观点、表达方式和专业判断体现作者自身研究成果。
(四)格式规范与图表辅助
可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检查格式规范、优化图表呈现方式,但图表数据、分析逻辑和专业含义必须来源真实,并由作者负责。
四、禁止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情形
作者不得利用人工智能工具实施以下行为:
(1)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稿件的核心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观点、理论分析、关键论证、创新内容和研究结论;
(2)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编造、篡改或虚构数据、案例、政策依据、文献资料、调查结果等内容;
(3)利用人工智能工具拼接、改写他人成果,规避查重检测,掩盖抄袭、剽窃等行为;
(4)将人工智能工具列为作者、共同作者或以其他形式赋予其署名资格;
(5)隐瞒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,或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未经审核直接用于投稿。
五、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披露要求
如作者在稿件形成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,应在投稿时提供“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声明”,并根据需要提供以下信息:
(1)所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名称、版本及开发主体;
(2)人工智能工具在稿件形成过程中的具体用途;
(3)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或辅助形成内容的范围;
(4)作者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、修改和确认的情况。
对于经人工智能工具辅助生成并纳入稿件的内容,作者应确保其经过人工审核,不存在事实错误、逻辑错误或学术规范问题。
六、作者投稿承诺
作者在向《中国总会计师》提交稿件前,应按照本说明要求,对稿件进行全面自查,包括但不限于:
(1)确认稿件不存在由人工智能工具替代完成核心创作的情况;
(2)确认稿件中的数据、案例、引用资料和分析结论真实可靠;
(3)确认已按照要求披露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;
(4)确认稿件不存在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等违反学术规范和出版要求的行为。
作者提交稿件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说明,并承诺所提交稿件符合《中国总会计师》杂志关于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及稿件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。
七、违规处理
对于存在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工具、隐瞒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,或因人工智能工具使用导致稿件出现虚假信息、学术不端、内容质量问题的情况,本刊将根据具体情节采取退稿、撤稿、限制投稿等处理措施,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本说明由《中国总会计师》杂志社负责解释,并将根据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及相关政策规范变化适时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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